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信息检索专委会通讯委员会章程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信息检索专委会通讯委员会旨在给信息检索领域的青年学者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同时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参与信息检索专委会和 CCIR 系列学术会议的相关工作。
第一章 通讯委员的遴选原则:
- 主要面向活跃在信息检索科研一线 40 岁以下的青年学者或业界专家;
- 愿意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专委会的工作,同意遵守专委会的章程和有关条例,积极参与本专委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主动承担专委会分派的任务;
- 自愿申请或由现有委员提名。经专委会全体会议投票通过后成为通讯委员,原则上候选人需现场参加委员会议并做自我介绍;
- 担任至少两年通讯委员后,可向专委会提出申请转为正式委员。在申请前,通讯委员需要至少参加 2 次专委会举办的全国信息检索会议(CCIR)、讲习班、前沿论坛等交流活动,或是在相关活动的举办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国信息检索会议上投稿过两篇以上论文。
第二章 通讯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专委会通讯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 拥有成为专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优先权;
- 优先参加专委会各项活动,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 对专委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 有退出的自由。
通讯委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
- 有义务参与会议的宣传、组稿、投稿、审稿等活动,并出席会议;
- 有义务为专委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以及相关活动联系筹集经费;
- 有义务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其它各类学术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 没有特殊理由连续两年或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工作会议和活动,视为自动退出。
第三章 附则
本工作章程根据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章程和信息检索专委会条例通则编写,在具体条款上如有冲突,则以学会章程和专委会通则为准。本工作条例经信息检索专委会通过后生效,由专委会负责解释。
提醒
申请人需填写的委员申请表(于申请页面左侧边栏中下载,下同)、通讯委员申请表或学生委员申请表,并请填写完毕之后通过报名信息收集问卷(委员、通讯委员、学生委员)提交个人信息及申请表文件。
解释权归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专委会主任会所有,如有疑问可邮件联系admin@cips-ir.org.cn。